农药残留测定仪在茶叶质量监管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,对茶叶用药的管理必须遵守法律法规,依法行政。依照我国现行法律,只对查禁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农药,对禁止在某种作物上禁止使用而未禁止销售的农药不能查禁,只能限制使用范围。鹤峰县茶区作物种植结构复杂,禁止在茶叶上使用的农药未能禁止在茶区销售,现行的法律法规缺乏强制手段,有的农药经营单位销售人员往往受利益趋使,不问去向,不管使用对象,你来买我就卖,加大了对茶叶用药管理的难度,控制茶叶农残缺乏有效监管措施。

农业、工商和技术监督部门要密切配合,统一行动,加强对农药市场的管理。首先,要严格审查农药经营资格,按照《农药管理条例》、《湖北省农药管理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取缔个人经营农药行为,严格执行农药经营上岗证制度,加强对逐药销售人的素质教育,对不按规定向茶农销售禁用农药的,吊销其上岗证,禁止其从事农药销售工作。加强茶农用药的管理,建立巡查制度,发现茶农使用禁用农药的,要坚决制止,并记录在案,通报有关茶叶收购加工企业,企业采取拒绝收购其产品的惩罚措施。

在原鹤峰县土壤以料农药残留检测中心的基础上,结合鹤峰县茶树良种繁育基地项目建设,成立鹤峰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,常年开展农残检测工作。在茶叶收购季节,定期利用农药残留测定仪抽检鲜叶、成品茶,建立农残监测点,定期田间取样检测,也要不定期在田间随机取样检测,根据检测结果制定控制对策。